中介方、渠道方、平台方!也将成为了监管重点

█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新闻中心

█ 医美视界——因医美人而生,与医美人同行!




据财新网消息,中国医美行业迎来严监管。5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该文件从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加强关联领域与行业的监管与强化组织领导四方面,对医美行业作出规范。

上述文件中提出,要“健全适应医疗美容行业发展特点的常态化监管体系,形成以监管促发展的良好态势”。

据德勤《中国医美行业2022年度洞悉报告》,中国医美市场已进入快速增长期,2015-2020年市场规模由637亿元增长至1549亿元,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超过3500亿元。其认为,中国消费者的需求将随着疫情缓解逐步释放,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保持超10%的增速。

不过,该报告也指出,中国医美市场乱象频出,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数量为正规机构的6倍以上,非法医美场所90%以上的医美设备为假货,约10%的正品和水货通过租赁或走私流入市场,市面流通的注射类针剂,正品率约33.3%。在2017至2020年,6391家医美机构被吊销营业执照,医美行业行政处罚件数提升247%,医美行业裁判文书数量提升104%,市场合规状态有待整体提升。

《指导意见》将医美行业的综合性监管进一步制度化落地。其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未依法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则要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指导确有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经营意愿的申请人勾选“医疗美容服务”等规范表述登记经营范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要加强“证”“照”信息共享。

《指导意见》要求确定监管重点事项。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其他监管部门梳理医疗美容行业风险点,结合本地实际,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以及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纳入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明确重点监管清单,并对监管重点事项实施动态更新。各部门可以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多发性问题开展联合抽查检查。

多位行业人士关注的是,文件也对医美的关联领域与行业给出监管指导。《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强对医疗美容“导购”活动、医疗美容培训活动与生活美容的监管。这将进一步影响到新氧、更美、小红书等平台端,以及美容美发等生活美容机构。

以加强对医疗美容“导购”活动的监管为例,《指导意见》要求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加大对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活动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规范相关主体网上信息内容发布行为,严禁为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美容机构提供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严禁无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医学药学知识的人员在线上线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或利用互联网发布医疗美容知识科普等涉医疗领域专业信息内容等。

“(文件)正式下了个定义——加强对医疗美容'导购'活动的监管,这样就把上下游连接起来了。”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教育培训中心主任田亚华说,此前对医美机构监管较多,如今,中介方、渠道方、平台方也成为了监管重点。“过去没有这种提法,我把你带到非法医美机构里面去提供服务,我要受到处罚。

此外,关于医疗美容培训活动,《指导意见》明确,其属于医疗技术培训,一般应当由专业院校、医疗机构组织对医学生、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严禁培训禁止类医疗技术或者无对应医疗美容科目的所谓医疗美容新项目、新技术;严禁对“零基础”等无行医资质人员提供医疗美容技术培训;严禁利用、冒用或者虚构国家机关、科研机构等名义对医疗美容培训

机构进行推荐或者证明;严禁承诺发放所谓的“职业证书”“职业资质”,严禁宣称学习医疗美容技术能够快速致富。

目前,医美行业的人才培养体系待完善。田亚华告诉财新,全国医美机构总数约为3万个,机构内从业者约50万-70万人,医护占比小于10%,多为辅助性技术操作及营销人员,但这两类尚属于“三无职业”,技术质量无标准、服务行为无规范、职业技能无等级。大学本科也没有医美相关专业的招生目录。

因此,过去生活美容与医美界限不清,十日内学会打针、做双眼皮等培训普遍存在。2019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署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田亚华表示,1+X证书的申请一度因为疫情而暂停三年,如今其组织了国内100多个医护院校,积极筹备申报医美方向的相关证书,比如容貌分析与美容咨询、牙齿美容,文饰美容,文饰设计与操作等,以规模化、体系化培养人才。

《指导意见》也要求,生活美容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其在规范行业行为、实施行业自律、开展行业自查自纠方面的作用,倡导在生活美容机构张贴“不得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等警示语,引导生活美容机构依法诚信经营,不得违法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医疗美容活动。

早在2022年9月,印发该《指导意见》的十一部门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美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并曝光部分案例,包括妨害药品管理、非法行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违法从事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广告违法以及诈骗案等。

较为典型的案例有非法生产药品。吉林省吉林市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方某峰等人设立窝点非法生产肉毒毒素,同时委托某公司生产外敷用玻尿酸冒充为注射用玻尿酸,经层层分销销售给陈某,陈某又将上述产品对社会销售。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查获涉案肉毒毒素、玻尿酸等医疗美容用针剂2000余支,涉案金额3700余万元。

还有近年来较为普遍的“整容贷”诈骗。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朱某波等人以全额补贴整形手术费用为名,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诱骗全国各地被害人到其与他人共同投资成立的武汉悦秀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下称“悦秀”)所属医疗美容医院接受“免费整形”。悦秀要求被害人通过指定的小贷平台贷款或自费支付的方式,先行支付全部整形费用,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整形费用消费多款整形项目,同时承诺被害人每月只需推荐三至五名微信好友作为公司客户,发送术后照片为公司进行宣传,即可分期返还全部整形费用,被害人只需承担贷款利息。悦秀在分期返还部分整形费用后,便拒绝继续返款。

相关涉案人员通过上述模式,分工负责,大肆实施“整形贷”诈骗活动,违法所得除小部分用于支付手术成本外,大部分用于支付销售团队提成及股东分红等。2020年9月,部分被告人还另行以武汉达拉斯医疗美容门诊部(下称达拉斯门诊部)的名义开展与上述模式基本一致的诈骗活动。截至案发,悦秀共骗取197名被害人531.34万元,返款109.74万元。达拉斯门诊部共骗取237名被害人792.88万元,返款117.38万元。

2022年8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波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11万元不等刑罚。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22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指导意见》,未来有关部门将公示合规医疗美容机构,方便公众自主查询合规机构和医务人员。

本文来源:财新网
文:崔笑天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鲍琦


延伸阅读


生活美容≠医疗美容


认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
切不可混淆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优越

追求外在美及抗衰老的

消费需求越来越强烈


但是选择变美的前提是安全

而选择正规医美机构和医生是保障



在接受服务前您一定要

认清“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

切不可混淆



医疗美容生活美容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达到美化改善人们的容貌、体形的目的。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



二、机构资质不同

医疗美容机构:

需要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符合医疗机构标准。

生活美容机构:
须具取得营业执照,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



三、从业人员资格不同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不具备上述规定的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二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应当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上岗。


当下非常受欢迎的热玛吉、超声刀等,这类抗衰类仪器属于医疗科技美容范畴(医疗器械类);另外如玻尿酸,肉毒素等针剂注射也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即使是正规的执业医生也不允许在生活美容机构进行操作治疗。
作为一个普通人,很难界定两者之间的区别,盲目地到美容院解决自己的医学美容问题。个别美容院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混淆了两者之间的概念,违规介入医学美容,由于从业人员缺乏起码的医学知识,屡屡发生医疗事故,给求美者造成的不该发生的毁容事件。

这其中有美容院的问题,也有求美者自己认知的问题。所以,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监管自然是必要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美容和医学美容的认识同样也是至关重要的。

消费提醒:
如果您有计划,或者已经在生活美容机构购买并接受了医美美容服务,请慎重考虑,及时止损,一定到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诊疗服务。


本文来源:北京市场监管

中山市场监管

珠海市场监管




精彩回看

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案值1.71亿元!广州海关破获走私医美产品案

女子做美容花光家里百万拆迁款,母亲愁得吃不下饭,哭着问她“面膜为什么要这么多钱?”

目前男士整容最热门的两个项目

医美“忽悠”面临集体下岗,专业化美学设计人才将成行业新宠

《医疗美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详解》正式出版发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医美机构发微信被罚10万!错在哪?

第二十期全国激光美容与抗衰老新技术学习班7月6日-9日在北京举办

医美产业届&金融届共襄盛举,联合举办投资策略会诚邀您莅临参会!

告别话术推销,走进审美咨询——第八届中国抗衰老医学大会美学设计与咨询论坛成功举行

提振消费信心丨四川21家机构承诺“热玛吉”假一赔十

机构如果销售或使用无中文标识、无进口批号的药品,会发生什么严重后果?

剑指“黑机构”“黑医师”“黑项目”……四川多部门“集群作战”,深挖彻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第六届IAIC成都国际医美产业大会暨“医美之都”高峰会议第一轮通知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医疗美容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全国医疗美容大会第一轮通知

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大连医美质控会现场爆满!参会代表走道加座;大连市中心医院3D数字整形系统正式启用

聚力向新,步履不停,润致顺应合规趋势再出发,走向医美新时代

华煕生物润致协同北京医美相关监管部门并联合首都300多家机构,共话行业发展,助推医美合规新风向

华熙生物董事长赵燕:“华熙生物本身不是医美公司,只不过有医美产品。”

胶原蛋白:"人源"和"非人源"有什么区别?

注射医美乱象起底!

玻尿酸打进血管险丧命!医美隐患和处理办法了解一下

“水分子”注射材料比奥美定腐蚀性更强!专家提醒:一定要谨慎!

认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切不可混淆

医美咨询(设计)师的角色定位与岗位认知

“老咨询”忙转型扎堆学美学,“美学设计师”成行业新宠

产教融合赋能医美人才培养,校行企协作建功医美之都



中介方、渠道方、平台方!也将成为了监管重点

↓分享给朋友看看  好看请点这俩

原创文章,作者:医美视界,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ye.net/231734.html

(0)
上一篇 2023年 5月 7日 上午12:00
下一篇 2023年 5月 7日 上午8:3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