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子面部整形失败投诉医师非法行医,卫健委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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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记者 李波



2023年6月9日,海口市民王女士通过朋友介绍,在某场所内接受了一次面部整形手术。术后的她感觉自己没有像朋友口头承诺的变美,反而认为脸部皮肤萎缩失去以往光泽,且饱受肉内穿线后带来的疼痛,称遭遇了一场噩梦。至当年年底,陆续接到王女士的投诉材料后,龙华区卫健委已对此事发立案调查。

本想注射玻尿酸
不想面部被动刀

早些年,王女士经表妹王某介绍认识了在海口龙华区富豪大厦居民住房内开办工作室的吴某(女),该工作室以为女士做美容整形对外经营。王女士讲述,2023年6月份,吴某向其推销可在面部注射的玻尿酸针剂,在长期交往后产生的信任下,怀着一试的心态,自己于当年6月9日来到吴某工作室。为不出差错,她叫来了本就跟着吴某打工的表妹王某作伴。那日上午来到工作室后,她见到了平时由吴某极力推荐的“唐院长”,也是吴某口中约定为自己诊断注射玻尿酸针剂的医生。

王女士回忆,唐某(女,上述“唐院长”)在为自己诊断后表示要想达到预期效果,需向其面部注射多支玻尿酸针剂,按每支1600多元计算,价格非常不合适,不如通过手术将腮部的脂肪上提后,再注射少量玻尿酸针剂,如此既解决了太阳穴凹陷问题,又节约了成本,一举两得。

“在场的吴某一直夸赞唐某医术多么高明,一直表露在完成这套整形方案后,我会变得更漂亮。”王女士自称没能抵住向往美丽的诱惑,同意了12500元的开价,便躺上了这家工作室内的一张单人床。

往脸上画线、注射麻醉剂……整形期间,王女士还是在感到剧痛后变得意识清醒。她称后来才得知这项手术要在脸部开一个小口子,然后将某种材质的线体攒入面部的肌肉里,最终等待这种线体被吸收,才能实现唐某口中称道的效果。

海口一女子面部整形失败投诉医师非法行医,卫健委已立案调查
▲ 王女士称在吴某开设的工作室接受了唐某操刀的手术。照片由王女士表妹拍摄,王女士提供

术后面部浮肿
吃东西时腮部酸痛

2023年年底,接受记者采访的王女士称,做完手术已半年多,可部分线体仍埋在脸部的肌肉组织里。她曾拿着唐某留给自己的这类线体到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对该次术后产生的不适就医问诊,该医院整形外科的一名大夫告知王女士,该类线体在医学领域被称作PPDO线,通常在整形时被用于缝合伤口、联结组织,然而该类线体不同于可被面部组织完全吸收的蛋白线的地方是,其在被吸收过程中可能产生残存。

听到这些,当年9月份脸部皮肤开始变得松软肿胀、时常感肌肉刺痛、头部两边太阳穴肿红、视网膜充血的王女士越发认为这与唐某在自己脸上动刀埋线有关,她更因吃东西时腮部酸痛,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似乎在加速衰老,心情十分压抑。

王女士将情况告知唐某。唐某称自己已回东方市,由此对微信上王女士发送的信息爱答不理,到后来鲜有回复。王女士找到中间人吴某,吴某推脱不过,与其约定于当年10月27日,邀唐某来海口当面答复王女士质疑。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二人在吴某所经营工作室面对面谈话的视频,唐某拿一块猪肉与导入王女士面部同材质的线体做演示,称自己操刀毫无问题,从专业角度,王女士在大家眼中确实变美了。“当时是经过你(指王女士)同意的,我说我已经打开手术包了,也已经打开线了,附加(赠送)给你这套项目……”视频中,面对王女士,唐某如是说。

自这次见面,王女士感到脸部出现的症状加重,便频繁联系吴某,向她提出要么由唐某给予赔偿,要么让唐某为自己恢复原貌;吴某则于11月18日通过微信向王女士转账之前由其支付的其中12000元整形费用后,提出两不相欠;在此之后,唐某也将王女士拉黑。

海口一女子面部整形失败投诉医师非法行医,卫健委已立案调查
▲ 王女士三番五次表达手术失败后,吴某退还给王女士曾支付的费用。王女士供图

卫健委已立案调查

日前,记者曾去到王女士所称自己曾进行过手术的工作室,看到居民楼内由该工作室置放在住户门外的标牌,上面为推销美容整形的内容,但屋门紧闭,敲门后无人应答。

海口一女子面部整形失败投诉医师非法行医,卫健委已立案调查
▲ 王女士指认的吴某开设的工作室屋门紧闭。记者 李波摄于2023年12月20日

1月9日上午,记者跟随王女士来到龙华区卫健委,获悉该委之前已对王女士遭遇的事发状况做了笔录,并已立案。现场的一名执法人员称,由于王女士提供的证据有限,目前龙华区卫健委对案件的调查遇到两个难点:一是经东方市卫健委协助调查,作为拥有东方某私人整形医院法人身份的唐某否认曾为王女士做过手术;二是王女士所陈述进行手术的地点为吴某在居民楼内开设的某工作室,但目前吴某亦否认王女士曾在该处工作室内做过手术。也就是缺少能够一锤定音的关键证据。

海口一女子面部整形失败投诉医师非法行医,卫健委已立案调查
▲ 龙华区卫健委对事发已立案调查,图为工作人员对王女士做询问的记录。王女士供图

他还称,经查实,唐某尚未持有行医资格证,而吴某的工作室也不具备行医资质,即达不到在其场所内动手术的条件,“倘若王女士投诉举报为真,二人或皆已涉嫌违法。”

王女士表示,正因如此,自己现在已经以受害者身份、为查证相关涉案人员身份的名义报警,事发辖区金贸派出所提出需龙华区卫健委出具协查函方可介入调查。当日中午,龙华区卫健委工作人员再次为王女士做了问询记录。该工作人员表示,需上报后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发函,同时该委将继续对案件开展深入调查取证,公平公正对待群众维权。

随后,记者拨打吴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在与王女士表妹王某取得联系后,其表示吴某确为自己老板,在王女士所指认的龙华区富豪大厦内经营着某家以从事美容整形业务的工作室。她称2023年6月9日其表姐王女士是在吴某介绍下来到该工作室做线雕(手术),但自己不认识给王女士做手术的人。另外,她现场拍摄的图片仅显示了王女士一人。

事发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李波)



延伸阅读



认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
切不可混淆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优越

追求外在美及抗衰老的

消费需求越来越强烈


但是选择变美的前提是安全

而选择正规医美机构和医生是保障


在接受服务前您一定要

认清“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

切不可混淆


医疗美容生活美容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达到美化改善人们的容貌、体形的目的。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



二、机构资质不同

医疗美容机构:

需要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符合医疗机构标准。

生活美容机构:
须具取得营业执照,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并按照其服务项目范围提供服务。



三、从业人员资格不同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不具备上述规定的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二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应当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上岗。


当下非常受欢迎的热玛吉、超声刀等,这类抗衰类仪器属于医疗科技美容范畴(医疗器械类);另外如玻尿酸,肉毒素等针剂注射也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即使是正规的执业医生也不允许在生活美容机构进行操作治疗。

作为一个普通人,很难界定两者之间的区别,盲目地到美容院解决自己的医学美容问题。个别美容院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混淆了两者之间的概念,违规介入医学美容,由于从业人员缺乏起码的医学知识,屡屡发生医疗事故,给求美者造成的不该发生的毁容事件。

这其中有美容院的问题,也有求美者自己认知的问题。所以,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监管自然是必要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美容和医学美容的认识同样也是至关重要的。

消费提醒:
如果您有计划,或者已经在生活美容机构购买并接受了医美美容服务,请慎重考虑,及时止损,一定到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诊疗服务。


本文来源:北京市场监管

中山市场监管

珠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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