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江苏消保委:多人制售"假冒热玛吉"仪器被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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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联合发布全国首例医美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假冒“热玛吉”案。

2022年初,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接到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交办的相关线索,辖区内存在销售医疗美容器械“热玛吉”假冒产品的情况。接到线索后,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食药环侦大队与开发区派出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该起销售假冒“热玛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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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8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陆某某为首的2个制售假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权利公司授权和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在广东设立制假窝点,私自加工生产假冒“热玛吉”品牌医疗美容器械和配套产品,并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加价销售至南京市汪某某处,后汪某某伙同魏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网店等网络途径加价销售给安徽、四川、新疆、河南等10余省、市的百余家美容店。涉案医美医疗器械严重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危害群众健康安全,使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烫伤、水泡等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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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发现,汪某某等人在明知其销售的“热玛吉”仪器及耗材均为假冒产品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公司销往全国各地多家美容院。汪某某等人当场对其销售假冒“热玛吉”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上家和下家的情况。据汪某某等人交代,“热玛吉”原价70余万元,汪某某等人以7000元左右的价格采购假冒的“热玛吉”仪器,加价后出售,出售金额27万元以上。

最终,本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共计16人,捣毁制假窝点2处,查获假冒“热玛吉”成品机器10台,假冒“热玛吉”探头71个,假冒“热玛吉”商标的丝印板2块,及假“热玛吉”耗材若干。本案从销售假冒“热玛吉”商标开机程序、假冒“热玛吉”商标贴牌到中间商,最后到购买“热玛吉”仪器、耗材的美容院,形成了全链条式闭环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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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将本案移送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2022年12月26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罗某某、汪某某提起公诉,对参与中间倒手经销环节、违法所得极少的郭某、靳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2023年2月3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2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2月13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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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案中的假冒“热玛吉”仪器和探头已经流入北京、上海、重庆、南京、合肥等全国多省市医疗美容市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将此案情向江苏省消保委进行了通报,并建议省消保委代表众多消费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江苏省消保委经多番研究论证认为,该案中“热玛吉”产品系假冒商标,且销售多地,既侵犯原商标所有人知识产权,又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保障权,带来潜在的健康危险,可以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此外,郭某、靳某某虽然被依法不予公诉,但2人行为侵犯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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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江苏省消保委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由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支持起诉,请求法院判令4名被告行为构成欺诈并承担销售金额的3倍惩罚性赔偿。3月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内容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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